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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茶国标推出 广东受伤

时间: 2009-04-02 09:21 来源: 中茶协 作者:ctma

  只有云南出产、在云南加工的普洱茶才叫普洱茶。普洱茶“国标”实施后,普洱茶生产、销售、消费大省广东茶业遭遇危机。是为了质量还是地方保护?一场普洱茶暗战正在上演。

  3月下旬,春雨隆隆。如大批经营普洱茶生意的广东同行一样,广州普洱张茶业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张智强也将前往云南预订采购茶叶。

  虽然自从2008年以来,普洱茶市场一直处于低谷期,但已在云南拥有两间茶叶加工厂的“普洱张”却谋划着在广东开设新的普洱茶加工厂。但就在这个采购茶叶的好时节,他的计划遭遇意外。

  去年底,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地理标志产品普洱茶》实施,规定只有原材料取自云南大叶种,并且只有在云南地区生产才能叫普洱茶。目前,距最后过渡期2009年6月30日的底线还不足3个月时间。

  “这预示着在广东地区的普洱茶企业生产出来的茶将不能被叫作‘普洱茶’,”在3月份的最后一天,张智强对时代周报记者说,“春茶肯定还是要采购的,但近期是否增加新的茶叶加工厂就要再另作考虑。”

  普洱茶风波再起,业内人士说,地方保护主义最终伤害的将是整个行业。

“国标”风波

  “我们想通过这项工作更加规范普洱茶的生产,是为了有效地保护这个产业,保证广大的消费者能够买到放心的正宗的普洱茶。”云南省茶叶产业办公室主任,《地理标志产品普洱茶》国家标准起草组组长杨善禧说。

  去年10月15日,云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云南省农业厅以及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地理标志产品普洱茶国家标准,宣布新国标将于2008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据悉,“国标”是由云南省茶叶办公室、云南农业大学、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国家热带农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单位起草,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但是新国标一出台,就引发了众多的质疑和争议。

  “广东本身是普洱熟茶工艺技术的创始地,又是最大的普洱茶销区和出口口岸,云南把普洱茶注册成地理标志产品后,对普洱茶这一广东和其他省份也有生产的产品进行垄断生产,违背了市场经济发展理念。”3月29日,中国茶叶流通协会顾问、华南农业大学茶叶专家丁俊之教授对时代周报说。

  广东茶业界普遍达成的共识是,普洱茶的生产实际上是一种工艺,云南的大叶种适合做普洱茶,但并不代表仅仅只有云南能生产普洱茶,其他地方就不能生产。

  “普洱熟茶的制作都要经过后发酵,而普洱茶人工加速后发酵工艺技术就是由广东茶企业在上世纪50年代研发的。这些都是不能抹杀的历史。” 广东茶叶行业协会秘书长张黎明认为,如今“国标”的出台,否认了广东长期生产普洱茶的历史。

  1965年广东出口普洱茶已达572吨,1974年加工普洱茶2000多吨,1975年出口量达1235吨。从1980年开始,普洱茶的生产从手工操作转入半机械化生产。1982年,广东英德茶机厂在全国率先研制成功了普洱茶翻堆解块机。

  “如果‘普洱茶’只能在云南生产,那其他省份用云南大叶种晒青为原料,以现代普洱茶工艺制作的‘普洱茶’,该如何称呼,依据什么标准生产和销售呢?”广州普洱茶经销商、国家职业资格评茶师胡炬明提出疑问。

  目前,广东省共有普洱茶生产加工企业数十家,年生产加工普洱茶约5000吨左右,每年通过广东口岸出口的普洱茶达6000多吨,出口量远远超出云南,居全国第一位。但是,按照新的国标,广东每年生产的这5000吨普洱茶都不能再称为普洱茶。

  “如果不允许经营、生产适合广东人口味的茶叶,又不能够把前几年存放的茶叶销售掉,这些损失,由谁来承担?”广东省茶叶行业协会副会长纪洪涛告诉记者,目前广东在流通领域消化了70%的普洱茶,“普洱茶前两年疯炒的存货还没有消化,一下子不让卖,将对广东的销售渠道造成重伤”。 暗战普洱茶

  “国标”出台之前,在普洱茶价格疯涨的2007年,云南普洱茶也曾遭受到别的省份的“刁难”。

  2007年3月26日,《武汉晚报》的一篇报道《武汉工商勒令普洱茶整改》,掀起了武汉和云南两地“普洱茶保质期之争”。武汉市工商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要求普洱茶必须标明保质期,否则将被判定为不合格,不准在武汉销售(这样的事在出口欧盟国家时也发生过)。而云南普洱茶商则依据《云南省普洱茶综合标准》,声称自己的产品是通过了云南面向全国颁布的“云南省普洱茶综合标准”的,双方各执一词。

  “大家的应对思路不是很统一,企业都想依靠政府来解决此事,而政府也是层层上报,最后这个事情是云南省茶叶办出面解决的。”武汉市江岸工商分局责令整改保质期的五家企业之一、云南勐海大叶茶厂总经理黎琳说。

  同年10月,勐海大叶茶厂再次遇到问题。本来生意就直线下降的西安经销商告知公司董事长曾运华,勐海茶叶被西安技术监督局判定为“不合格”。

  据业内人士解读,正是因为云南普洱茶企业屡遭“打击”,制定一个全国畅通的国家标准,维护本土企业利益,就成了茶业界的迫切愿望。

  “国家质检总局和标准化委员会在审议云南省提交的报告时,并没有邀请一个广东的专家与会。” 丁俊之说。而在之前,更有茶叶界资深人士在媒体透露,“这一单方面国标的起草、制定到最后的公示,并没有在业内广泛征求意见,很多人甚至以为这是一份云南省的地方标准。”

  近年来,普洱茶的价格经历了像过山车般的转变。从2003年起“普洱茶热”不断升温,2007年4月达到“史无前例”阶段,价格猛升3~5倍以上,2007年4月以后,市场猛跌,至2009年初价格跌到仅相当于2007年高峰的1/6。近年普洱茶市处于低迷状态。

  “对普洱茶实施地理产品保护本是世界上许多国家通行的做法,也是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相关规定的要求,”丁俊之认为,“但是,‘国标’所公示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是损害了云南省以外的省(区)普洱茶产品的正当权益,不仅有欠公正,而且打击了云南省以外的茶叶行业的积极性,实际上只是‘地方保护’。”

  按照“国标”的规定,从2008年12月1日起,只有在云南省普洱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临沧市、昆明市、大理白族自治州、保山市、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楚雄彝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玉溪市和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等11个州市所属的75个县639个乡镇范围内,用大叶种晒青毛茶生产出来的才能称作普洱茶。

  “要是超出这个地域以外,肯定就不能再叫做普洱茶了。”国家质检总局和标准化委员会通过云南的方案之后,杨善禧如是说。

行业受损

  “这次广东和云南两省关于普洱茶的争论,可以看作是两地对茶叶品牌的争夺。”“张智强说,这次云南把普洱作为地理标志,混淆了茶种和品牌这两个概念,这是我国长期以来只注重茶种而忽略品牌所导致的后果。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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