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讯:近日,市民张先生来到济南某茶叶平价超市购买茶叶,当向店员索要发票时,被拒绝开具发票。随后,张先生拨打了12366热线进行举报。经济南市中国税局调查核实,该茶叶商店拒开发票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对其应开具未开具发票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
“商家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时,数额在10元(含)以上的,一律按规定开具发票。”采访中,济南市中国税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消费者的要求遭到拒绝,或者索要发票时要求另行缴纳税款,消费者可以凭购物小票到辖区内国税局的办税服务厅或者拨打12366热线投诉。
对此,济南市国税局提醒消费者,发票作为记载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同时也是缴纳税款的依据。消费者索要发票不仅可以保护国家税款免于流失,也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所以在购物时请主动索取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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