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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富硒农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 政策解读

时间: 2022-01-12 00:00 来源: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

  《钦州市富硒农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 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中国是公认的缺硒大国,中国72%的土壤面积缺硒,严重缺硒土壤面积达到29%。钦州市是我国唯一靠山(六万大山、十万大山)沿海(北部湾)沿边(东南亚各国)连片的富硒土壤区域,具有富硒土壤分布面积大、土壤中硒含量高、硒浓度适中等特点,为钦州市的富硒产业发展提供了宝贵的资源条件。 

  钦州市富硒农业发展目前正处于起步阶段,需在扩大富硒农产品种植面积、培育富硒农产品龙头企业、建立健全富硒产业配套服务、加强区域品牌影响力、促进富硒产业升级增效等方面进行提升,从而实现富硒资源优势向富硒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的全面转化。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钦州丰富的富硒资源为依托,以富硒种植、养殖、产品加工为主导产业,配套服务为保障,富硒科技创新为突破,在规划末期形成种植面积、产业产值扩容增值,配套相对完善,科技研发相对领先的富硒农业发展新局面。 

  (二)发展目标 

  1.产业产值目标。规划末期,富硒农业生产产值达到180-190亿元,占钦州市农业产值的30%-40%,并积极带动农产品加工业、旅游业的发展。 

  2.种植养殖目标。规划末期,富硒农作物种植面积达50万亩,占钦州总体种植规模的15%,产量占总体农作物产量的15%,创建一批以粮食、海产品、蔬菜、水果、茶叶、养生杂粮等六大类为主的富硒特色农产品基地,试点建立富硒海洋养殖示范区1万亩,形成以钦州本地特色的富硒海鸭、富硒大蚝、富硒海藻为主的富硒养殖产品。 

  3.配套服务目标。积极筹建钦州市富硒产品检测中心、富硒产业发展协会。初步形成图文、检测、行会管理、科技服务与富硒产业配套服务体系。 

  4.科技发展目标。与区内外科研院校、企业合作,研发一批具有本地特色和发展前景良好的富硒农产品、富硒海产品并进行产业化转化。 

  三、总体布局 

  结合钦州富硒资源和农作物情况,针对各个区域的发展重点,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在规划末期,初步形成东西南北中富硒特色种植区及沿海富硒种养发展带,即“五区一带”的富硒农业发展新格局。 

  (一)五区 

  东部富硒养生作物产业区:依托浦北县“世界长寿之乡”品牌,在龙门、张黄、泉水、小江、福旺等镇布局富硒养生作物种植,主要布局花生、香芋、黄豆、马铃薯等富硒杂粮养生作物,并以龙门镇、浦北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富硒产品加工聚集区积极发展富硒农产品加工。 

  西部富硒稻米产业区:以灵山县、浦北县、钦北区部分乡镇水稻种植为基础,依托北部湾大学等部门研发的富硒作物施肥技术,充分吸收贵港、玉林等地富硒产业发展经验,利用后发优势发展富硒水稻种植。 

  南部富硒海产品及蔬菜产业区:依托钦南区临海优势,积极打造富硒大蚝、海鸭蛋等海产品,积极发展辣椒、黄瓜等富硒蔬菜。 

  北部富硒茶叶产业区:依托灵山县、浦北县六万大山南麓独特气候与土壤,积极发展富硒茶叶种植,通过茶叶种植带动文化旅游产业开发。 

  中部富硒水果产业区:立足于钦州水果丰产地区,以灵山荔枝、龙眼、浦北百香果、番石榴、黄皮等水果大面积种植为依托,逐步带动农业生产者发展富硒水果种植,到规划末期,形成水果品种丰富、质量上乘的富硒水果种植区。 

  (二)一带 

  沿海海产富硒种养发展特色带:在大番坡、康熙岭、东场、犀牛脚等镇及钦州港的沿海滩涂、咸淡水交汇处,积极发展大蚝、海鸭、海藻等特色富硒海产品养殖及富硒海水稻种植。 

  四、主要建设任务 

  (一)富硒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快富硒水稻、富硒花生、富硒芋头、富硒蔬菜、富硒荔枝、富硒茶叶、富硒中药材、富硒海产品等富硒产品建设,优化富硒农业生产基地水、电、路等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发展生态旅游、休闲养生、健康饮食等产业,实现农旅融合发展,提升富硒农产品产业化水平。 

  (二)富硒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富硒农产品初加工、精加工产业发展,规范发展各类富硒农产品加工产业集聚园区,最大限度挖掘富硒农产品的增值潜力。 

  (三)组织服务体系建设。结合政府部门的组织优势,积极筹办钦州富硒行业协会,推进钦州富硒产品品牌建设。 

  (四)科技支撑体系建设。一是设立富硒发展人才基金,吸引高技术人才,建立灵活用人机制。二是加强与北部湾大学、广西大学、广西农科院等高校科研单位合作,建立农业院校、农业科技人员与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合作机制,形成政府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及专业合作社为主体、农业科研院校作支撑的三方合作农业技术创新与服务体系。三是充分利用农用地安全利用调查、国土三调土壤分析成果指导钦州富硒农业种植,建立富硒土壤与富硒农作物分布档案和数据库。 

  (五)品牌建设与市场营销体系。打造钦州富硒农产品品牌,支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等的申请认证和扩展,注重保护本地企业富硒商品商标等知识产权。加强富硒农产品市场营销,提高富硒农业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扩大消费市场容量,不断提升产业效益。 

  (六)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加强质量控制体系建设,确保富硒农产品高品质与质量安全。积极研究富硒农产品生产、加工技术,总结提出一套成熟的富硒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积极加强追溯编码建设、富硒产业投入品互联网建设,实现对富硒农产品生产全程追溯,构建高效迅速的富硒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 

  (七)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金融扶持政策,支持富硒产业发展,鼓励相关农业经营主体和种植户以政策资金入股分红。对于富硒农产品种植,在种子、肥料、技术服务等方面给予扶持。 

  (八)富硒产业链体系建设。加大开发各类养生保健、抗疲劳、抗衰老等功能性富硒食品,拓展产业链,打造大规模、高品质、多系列、高效益、可持续的优质富硒食品产业体系。 

  (九)建设和运行机制。按照政府支持、企业运营的基本原则,处理好政府与各类市场主体的关系,形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体制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保障。由市主要领导牵头,成立指挥、协调的政府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市富硒农业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技术指导。各县(区)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建立富硒农业管理责任制。 

  (二)制度保障。积极出台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对富硒农业土地流转模式与运作机制、农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建设与运作的研究,推进土地附属物价格形成与定价方法、农田土地流转激励政策及权益保护规范化、合理化进程。 

  (三)政策配套保障。加大相关政策扶持力度,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加强富硒产业基地建设、科技创新、标准体系和富硒农产品品牌创建。 

  (四)金融保障。拓宽现代农业发展的投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多种经营主体投资富硒农业,兴办多种形式的现代农业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组织和发展富硒产业化经营,延伸产业链。健全和完善政府投入项目的运作、管理和监督机制,强化政府投入的制度化、公开化和规范化。 

  (五)科技创新保障。加强资源整合和科学研究投入,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富硒农产品开发的研究、指导和服务。  

  (六)生态保障。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发展富硒有机农业、富硒绿色农业,减少化肥、农药投入。在农田高硒地区,划立富硒土壤保护区,实行严格管控。

  (七)人才队伍保障。一是从富硒产业先行发展地区吸引人才服务钦州富硒产业发展,吸引高技术人才,保障人才待遇。二是积极组织富硒农业技术人员、企业家、科研人员到富硒先行发展地区交流考察学习发展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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