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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提醒:谨防茶叶店以陈充新

时间: 2013-04-12 09:07 来源: 十堰日报 作者:李绍龙

  4月11日讯:茶叶店将陈茶冒充新茶销售,欺骗顾客,结果不仅赔偿经济损失,还受到工商部门的处罚。4月8日,在房县工商局的主持下,一起茶叶消费投诉案得到圆满解决。

    3月下旬,房县的周先生见一茶叶店打出“新茶已上市”的海报,便花费360元为父亲买了1.5公斤新茶。过了几天,其父告诉他买的是陈茶,周先生遂拨打12315投诉。

    工商执法人员立即赶到该茶叶店,通过看颜色、闻味道、现场品尝,怀疑该店出售的茶叶是陈茶,遂抽取样品,经专家认定为陈茶。事实面前,店主不得不低头认错。执法人员责令店主赔偿周先生经济损失400元,并对其涉嫌消费欺诈的行为立案查处。

    工商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新茶上市也是陈茶退市之时。为了牟利,部分不法商户会用陈茶冒充新茶销售,或是将陈茶和新茶掺在一起销售。消费者购买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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